又到了每年申报居住登记的高峰期,在即将到来的2019年,您的子女如需在石家庄市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请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关于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制度的要求,以及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石教〔2015〕59号)有关规定,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报名入学时,必须持有监护人双方及随迁子女本人于入学当年5月31日前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