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
2016年,按照国家居住证制度改革的统一部署,石家庄市全面实施了居住证制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可按照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规定,在石家庄市接受义务教育。近年来,石家庄市居住证申领办法进一步规范,程序更加严格,为避免由于居住证申领时限问题对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产生影响,提醒进城务工人员特别关注:
居住证申领规定
1
按照规定,流动人口在石家庄市申领居住证,需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满180天后,凭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等三个条件之一的相关材料方可申领居住证。
特别关注
2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关于“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精神,以及石家庄市教育局、石家庄市公安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石教〔2015〕59号)要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石家庄市接受义务教育的,报名入学时,必须持有随迁子女本人及监护人双方于入学当年5月31日前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
特别提醒
3
如果进城务工人员考虑安排随迁子女2018年在石家庄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请务必于2017年11月30日前携身份证(或户口薄)、两张免冠一寸照片、居住地址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为夫妻双方和随迁子女申报居住登记,才能够在2018年5月31日前申领取得居住证,以便子女顺利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