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局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工作安排意见和我校实际情况,我校的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
一
招生范围
1
河北经贸大学正式职工子女
(含三代)
2
河北经贸大学统一招聘的合同工
3
五七路街道管辖范围内且户口及居住地为新华区的市民子女
4
五七路街道管辖范围内在新华区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
招生年龄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年龄不足的无法注册学籍
三
报名时间
户籍不在主城区的适龄儿童
凡户籍不在主城区的适龄儿童(户籍在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新三区的除外)需在新华区公办小学入学的,请于6月5日—6月15日每天7:00—21:00登录石家庄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sjy.net.cn/)“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
需准备证件:
(1)户口证明:父母及子女的户口簿原件;
(2)居住证:提供在五七路派出所办理的《居住证》(要求一家三口);
(3)住房证明:
A、已购房并取得房产证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
B、已购房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同时附入住后的水、电票据;
C、租房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教育局会联合房管局核查《无房证明》,家长无需再到房管局开具)
(4)务工或经商证明:提供父母双方与我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由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5)儿童预防接种卡。
注:其中居住证、务工或经商证明需在2017年5月31日前办理取得。
经贸大学职工(合同工)子女、五七街道管辖范围内且户口及居住地为新华区的市民子女
6月28日上午8:00到学校现场报名
经贸大学职工(合同工)子女须携带:
(1)户口证明:父母及子女的户口簿原件;
(2)职工(合同工)证明:正式职工(含三代)提供河北经贸大学一卡通,合同工提供与经贸大学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3)儿童预防接种卡。
本市户口居民子女须携带证件:
(2)住房证明:
B、已购房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同时附入住后的水、电票据。
特殊情况1
因户籍不在主城区的适龄儿童已进行网上报名,不用再到校报名,按通知要求时间8月18日网上查询分配结果并于当日携带“五证”到学校验证报到。因故网上报名未成功的,请于6月28日下午14:00携带证件到学校报名。
特殊情况2
户籍在新三区(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并在新华区稳定居住的适龄儿童,须提供父母在新华区购房并实际居住的相关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入住的水电票据等)后,6月28日上午8:00带齐相关证件到学校现场登记,由区教育局调剂安排入学。
特别提醒
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不予办理入学登记。
请家长提前准备好各种证件,证件不全不符者不予录取。接种疫苗不全的请提前补种,预防接种证丢失的请提前补办。按规定的时间及方式及时报名。
更多详细信息请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相关招生动态、政策解读将会在学校公众号及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