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我校2016年小学一年级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已于6月6日—19日完成了网上报名,我校安排7月1日一天对报名我校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证件进行预审。请家长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到校验证:
1.户口证明。父母双方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以及与随迁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
2.居住证。父母双方及随迁子女入学当年5月31日之前在我市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
3.住房证明。随迁子女家庭在我市居住的住房证明。已办理产权登记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提供购房合同;租房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随迁子女家庭的住房证明须在随迁子女入学当年的5月31日前取得。
4.务工或经商证明。父母双方提供与我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由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父母双方的务工或经商证明须在随迁子女入学当年的5月31日前取得。
5.儿童预防接种卡在学府路社区服务站验证后开具的相关凭证。
证件预审时间:7月1日上午8点到11点,下午2点到5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