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暑假以来,我省唐山、邯郸、邢台等地发生多起学生溺亡事故,尤其是7月18日,邢台市清河县一家三名儿童在临村一坑塘意外溺亡(其中两名是小学生),教训十分惨痛。对此,省、市主要领导都对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示。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主要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举一反三,吸取教训,严防类似事件在我市发生,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学生防溺水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提高对当前形势下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从即日起,要利用校讯通、家长微信群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再次普遍开展以学生防溺水为主题的安全宣传教育,突出农村、城乡结合部、来石务工家庭学生这个重点;再次将市教育局《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附后)告知提醒学生家长,请家长切实履行好对学生离校后的看管监护责任,严格按照“六不”要求管好学生,教育孩子不到池塘、河沟、水坑等不明水域游泳、玩耍,防止自家孩子发生溺水事故。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主动协调当地宣传、电视台、报刊等部门和媒体,通过在电视台播放滚动字幕、在报纸刊发警示标语等形式,加大对学生及家长防溺水安全宣传警示教育的力度,在我市营造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防溺水氛围。
三、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协调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组成联合督查组对辖区学校防溺水安全管理职责及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部门职责落实到位,严防我市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